高瑞峰律师亲办案例
雇员在途中受到伤害雇主要赔偿么
来源:高瑞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6-18
浏览量:267

【基本案情】

原告 余某

委托代理人 高瑞峰,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委托代理人 王攀,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被告 孟某

201710月13日,余某甲等人受雇于孟某从事建筑施工工作2017118日下午14时,孟某雇佣的司机李某驾驶豫货车与余某甲等人一同前往施工场地。当货车转弯时,因司机李某操作不当,致使乘坐在车斗内的余某跌落地面,造成余某颅骨骨折,颅内出血死亡。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,余某无责任。事故发生后李某积极赔偿余某甲家属23万元,随后余某起诉孟某要求孟某支付赔偿不足额的部分。

【判决结果】

孟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上诉人余某经济损失113256.32元。

【律师解析】

本案中李某是事故的主要负责人,应负主要责任,雇主承担次要责任,余某个人负少量责任。计算发生的各项损失后,各自按责任比例承担。

本案结语

任比例的划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,己方承担的责任越少则对己方越有利。

以上内容由高瑞峰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高瑞峰律师咨询。
高瑞峰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6761好评数53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33层3309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高瑞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101*********639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河南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33层3309